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5-12-03 作者: 废水处理设备
本招标项目高盐废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延安市禾草沟一号煤矿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西安建工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2项目规模:采购50m3/h高盐废污水处理设备及配套设备及配件。(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采购 50m3/h 高盐废污水处理设备,包含设备供应、安装调试、技术培养和训练及售后服务,要求设备性能达标、质量放心可靠,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及后期服务。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依法注册证明);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提供有效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3.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及制造商营业执照;
3.3本项目投标品牌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制造商不能同时委托两家及以上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与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的权利利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开标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上两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会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核检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11月25日至2025年12月01日使用CA锁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买卖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来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进行报名,报名成功后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6.2开标地点: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四厅,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延安市》电子招投标系统。
6.3递交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投标文件递交的具体实际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陕西省·延安市)》上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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