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净环保(600388):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的核对定见及公示状况阐明
发布时间: 2025-02-22 作者: 废水处理设备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草案)及其摘要的方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鼓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令和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则,公司对2024年股票期权鼓励方案(以下简称“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在企业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充沛听取公示定见后对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进行审阅,相关公示状况及核对状况如下:
4、反应方法: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可通过邮件或书面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应定见。
5、公示成果:到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公司员工对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提出的贰言。
公司监事会核对了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的名单、身份证件,与公司签定的劳动合同,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等状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对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进行了核对,宣布核对定见如下:
1、列入公司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的人员均具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则的任职资历。
2、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则的不得成为鼓励目标的景象。
3、列入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名单的人员均契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则的鼓励目标条件,契合本鼓励方案规则的鼓励目标规模。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的鼓励目标不包括企业独立董事、监事、独自或算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践操控人及其爱人、爸爸妈妈、子女。
4、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的基本状况事实,不存在虚伪、成心隐秘或致人严重误解之处。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以为,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契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则法令、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契合本鼓励方案规则的鼓励目标条件,其作为本鼓励方案初次颁发鼓励目标的主体资历合法、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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