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废水处理_废气处理_工业污水处理设备厂家-淘金网官方客服

网站地图 | 在线留言

怎么样分辨“真环保”?对消费的人的“漂绿”教育势在必行

:    发布时间: 2024-10-28    作者: 淘金网官方客服/p>

  《联合国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框架公约》第二十六次缔约方会议(COP26)开幕前夕,青年气候会议(Youth4Climate)在米兰召开。

  会上,瑞典青年气候活动家Greta Thunberg对全球领导人进行了谴责,批评他们宏伟的环保计划只是口头承诺,并未采取具体措施应对气候平均状态随时间的变化。

  Thunberg的愤怒凸显了年轻人(尤其是千禧一代或Y世代、甚至Z世代群体)对气候变化的新态度,他们即将成为未来的关键消费群体。

  年轻人中环保主义的兴起推动了对于可持续产品的需求,企业也开始做出相应的调整。然而,并非所有的企业都走上了“正道”。有些企业选择了所谓的“漂绿”手段,让我们消费者误以为他们买到了环保产品,然而事实并非如此。

  悦诗风吟(Innisfree)是韩国一家针对年轻花钱的那群人的化妆品零售商。一位韩国消费者发现,其标有“纸瓶”标签的环保包装,事实上只是在塑料瓶身外包裹了一层纸而已。这一点让我们消费者感到十分气愤。

  对此,悦诗风吟表示“对造成的误会深表歉意”,并解释该产品的包装相较常规已经减少了51.8%的塑料消耗。

  然而,消费者并不买账,指责该品牌“误导营销”,令消费者误认为自身可以减轻产品包装对环境的压力。

  无独有偶,液化石油气公司SingGas因在社会化媒体广告上宣传液化石油气为环保燃料而非常关注。实际上,虽然液化石油气比其他化石燃料更清洁,但它仍会产生温室气体,新加坡青年气候行动组织(Singapore Youth for Climate Action)认为该企业的宣传“极不负责”。随后,该公司表示已经停止了相关广告。

  “漂绿”并不是什么新鲜事物,它指误导消费者相信某类产品或服务对环境有利的行为。但直到最近,它才受到高度关注。

  更具体地说,“漂绿”包括对信息进行选择性披露或脱钩,选择性披露即夸大产品对环境有利的正面信息,隐瞒产品对环境的负面影响。

  脱钩意味着尽管企业社会行为表现不佳,但企业在向外界宣传时有意带了正面的倾向。

  英国竞争市场管理局和荷兰消费者与市场管理局在一项联合研究中发现,在全球的500个销售服装、化妆品和食品的网站中,40%都存在“漂绿”行为。

  其中包括在缺乏证据的前提下模棱两可地宣称自己的产品“很环保”,宣传未经任何可靠机构认证的环保标签,或是隐瞒关于产品的负面环境影响,从而给人以环境友好的形象。

  据2018年尼尔森针对全球消费者展开的一项调查显示,41%的消费者愿意为可持续性产品(即全天然或有机原料的产品)支付溢价。

  但是,若企业在“漂绿”广告中加上一些描绘自然的视觉设计,花了钱的人这些广告的态度便更微妙,由此减少了“漂绿”的负面影响。

  该调查认为,具备相关意识最重要。有了一定的知识基础,消费者才能避免掉入“漂绿”的陷阱。

  在英国,绿色技术顾问小组负责监督绿色金融分类标准(Green Taxonomy),消除“漂绿”。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颁布了《环保宣传使用指南》(Green Guides),帮企业在宣传营销中避免“漂绿”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在荷兰,虚假宣传的企业可能被处以最高相当于营业额1%的罚款。

  意识到民众对环境的担忧令他们越来越偏好可持续产品,英国竞争与市场管理局也进一步展开工作,于今年5月发布了针对提出环保主张企业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草案指南,征求公众意见。

  然而,英国政府也认识到,有些不守信誉的企业将环保的功劳占为己有,而真正践行可持续发展的企业却遭到忽视。

  出于对“漂绿”的关注,英国政府在9月发布指导意见前,就“漂绿”相关法律和政策进行了公众咨询,帮助消费者和企业理解什么才是绿色主张。

  在新加坡,消费者保护法(也称公平交易法,CPFTA)旨在保护消费者免受企业不良行为侵害,包括企业的欺骗或误导、虚假宣传以及利用消费者无法明确交易后果等行径。

  如果消费者觉得自身在消费过程中遭受了不公,可向新加坡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进行投诉。

  CPFTA中没明确对“漂绿”进行规范,因为很难判定这是否涉及交易不公。

  《虚假陈述法》规定,如果消费者觉得自身在听信商家的虚假宣传后进行了消费行为,有权向商家提出赔偿。

  但该法案主要是针对因合同违约引起的损害赔偿,要证明因“漂绿”中的的虚假陈述而造成损害并不容易。

  在广告方面,新加坡广告标准管理局(新加坡消费者协会的一个咨询委员会)制定了《新加坡广告行为准则》,倡导企业广告应合法、得体、真实可信。

  而且,“漂绿”预计会慢慢的多,新加坡有必要完善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保护消费者,帮企业避免“漂绿”。虽然新加坡拥有上述机构和相关法规,但这些法规均未明确界定“漂绿”,需要消费者自行分辨。

  最后,“漂绿”相关教育是重中之重,新加坡消费者协会更应当带头与相关教育学习管理机关合作,积极向消费者展开“漂绿”教育。

  作者:卢耀群(Lawrence Loh),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策略与政策系教授;郁淑桦(Yvonne Yock),新加坡国立大学商学院治理与永续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

  *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MBAChina立场。采编部邮箱:,欢迎交流与合作。

  10.6丨《当前的运营供应链挑战》上财MBA Pre-Sufer公开课暨2025年入学MBA/EMBA项目介绍及招生政策解析

  报名开启上海理工大学MBA/MPA/MEM“教授公开课·导师面对面”校园开放日活动(第二期)重磅来袭!

  10月13日 大连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2025MBA项目招生发布会暨教授公开课即将线

  公管新视界,梦想再启航丨2025年入学华东师范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报考说明会(线上)即将启动!

  MBA、EMBA、MEM、MPAcc管理类2023级招生简章、提前面试院校汇总